问题 |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二者区别如下:
1.法律效力发生的时间不同。 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决定赠与合同的效力,在条件成就以前,赠与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的法律地位。 遗赠扶养协议从双方形成合意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 2.承担的义务不同。 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赠与人与相对人的意愿,相对人即使不履行条件的内容,也不能强制执行,相反,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从签订协议的那一刻起,就承担被扶养人生养病死,就属于他的合同义务,不得违反,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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