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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能否对抗执行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能否对抗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1.一般情况:
通常,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的房产归属,在未办理过户登记时,依据物权相关规定,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
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分割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比如,夫妻虽约定房产归一方,但未过户,此时第三人不知情购买该房产,其权益应受保护。
2.可对抗执行的情形:
若房产在离婚时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且该方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如房产本就是一方个人财产,或者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另一方同意该方单独所有等,在执行程序中,该方就能依据离婚协议或判决主张排除执行。
3.无法对抗执行的情形:
若执行债权人对该房产享有合法的优先受偿权,像房产已被抵押给执行债权人,这种情况下,离婚房产分割可能就无法对抗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原为夫妻,后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小朱,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小胡不知情购买了该房产,且该房产此前还被抵押给了小静用于借款。此时,围绕该房产能否执行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虽约定房产归小朱,但未过户,依据物权规定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所以在小胡不知情购买的情况下,小朱的房产分割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小胡,小胡的权益应受保护。
2、因房产已抵押给小静,小静作为执行债权人享有合法的优先受偿权,在此情况下,小朱和小李的离婚房产分割无法对抗小静的执行。
3、若房产本就是小朱个人财产或小李同意房产归小朱单独所有等,小朱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时,小朱可主张排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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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8: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