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是共有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归属问题,有以下相关说明:
1.一般情况属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是共同支配的,公积金作为一种长期住房储金,也是收入的一部分。 2.特殊情况为个人财产:如果住房公积金是由一方婚前缴纳,婚后未继续缴纳,且仅用于购买一方个人住房的,那么该部分住房公积金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下,该公积金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并无关联,离婚时也就不予分割。 3.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在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应将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一分为二,夫妻双方各得一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后小朱一直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两人感情破裂闹离婚,争议点在于小朱缴存的公积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如何分割。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期间夫妻收入通常共同支配,公积金作为收入一部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2、在离婚分割时,一般应将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一分为二,小朱和小李各得一半,这样符合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等分割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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