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贷款购买房产离婚后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贷款购房在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对房产有一定贡献。 具体分割比例,一般要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等因素,比如双方收入用于还贷的比例等。 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通常按共同共有处理。 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充分考虑各自意愿和实际情况。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双方对房产的使用情况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3.首付款归属: 婚前贷款购房的首付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首付支付方所有,这是基于其婚前个人出资的事实。 4.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处理: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可协商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协商不成,法院一般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所有,登记方给予另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前,小朱贷款购房,首付由小朱支付,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婚后二人共同还贷。后二人感情破裂闹离婚,争议焦点在于房产如何分割,小丽认为自己参与还贷应平分房产,小朱则认为房产应归自己。 案情分析: 1、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小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小丽有权要求分割,因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对房产有贡献,分割比例要综合双方还贷贡献等因素确定。 2、首付款属小朱婚前个人财产,归小朱所有。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判房产归小朱,小朱给小丽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一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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