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农村房子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夫妻共同财产类农村房屋的分割
农村房屋归属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先由双方协商分割。 比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双方可商量各自的份额。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决。 像房屋的实际使用状况,哪一方更需要房屋居住;还有出资情况,谁出资多谁可能分得更多份额等。 二、男方婚前房屋的相关情况 若房屋是男方婚前建造,婚后双方共同居住,且女方无其他住处。 比如女方婚后一直在此生活,对房屋也有一定维护,离婚时女方可获得经济补偿,以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 三、男方父母财产类房屋情况 若房屋是男方父母的财产,男方婚后未对房屋进行重大修缮等改变产权性质的行为,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 例如房屋一直维持原状,产权未发生变化。 总之,离婚时农村房屋分割要综合考量,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准备离婚,涉及农村房屋分割问题。婚后共同出资建的房屋,两人对份额协商不下;小朱婚前建的房屋,婚后小李一直居住且有维护;还有小朱父母的房屋,婚后未作重大修缮。这些房屋该如何分割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因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如房屋实际使用状况,若小李更需要居住,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其份额;出资多的一方也可能多分。 2、小朱婚前房屋,小李婚后一直居住且有维护,离婚时小李可获得经济补偿,保障其居住权益。 3、小朱父母的房屋,因婚后未作改变产权性质行为,小李无权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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