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婆婆买房写儿媳名字离婚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登记在儿媳名下的相关情况,有以下要点需明晰:
①若房屋仅写儿媳名字,通常会被视作对儿媳的赠与。 在这种情况下,当儿媳面临离婚时,该房屋一般会判定归儿媳所有。 这是基于房产登记的常规认定原则,登记在谁名下,在无其他特殊情况时,房产就归谁所有。 ②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倘若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购房款实际上是由婆婆出资的,而且还有相关约定,比如只是借儿媳的名字进行登记等类似情况,那么婆婆就有可能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主张自己对该房屋的权益。 ③另外,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还贷的,那么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儿媳应当给予婆婆相应的补偿。 总之,具体的房产归属及权益分配,需要依据实际的出资情况、相关约定等各类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若各方对此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判。 案情回顾: 小朱婆婆出资买房,登记在儿媳小丽名下。后小丽与丈夫闹离婚,小朱婆婆主张房屋归自己,小丽则认为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所有,且对于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若仅登记在小丽名下且无其他特殊情况,按常规认定原则,离婚时该房屋一般会判定归小丽所有。 2、若小朱婆婆有确切证据证明购房款是自己出的,且有借名登记等相关约定,婆婆有可能在诉讼中主张自己对房屋的权益。 3、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还贷,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小丽应给予婆婆相应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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