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离婚后怎么分割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产,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有明确原则:
若婚后以一方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并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的,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视为共同财产,用于还贷的部分也是共同支出,所以房产自然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房产。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进行判决,比如双方的出资情况,包括购房时各自出资的比例;还有还贷情况,像还贷金额、还贷时间等。 2.具体的分割方式如下: 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取得,这种方式是被准许的,价高者得。 若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那么需要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按照评估价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然后就拍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合理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以自己名义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二人就该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想独自占有,小李则要求按共同财产分割。 案情分析: 1、此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婚姻期间夫妻收入视为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还贷,符合相关认定原则。 2、双方应先协商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出资、还贷等情况裁决。 3、若双方竞价,价高者得;一方主张所有权,则评估后补偿另一方;都不主张则拍卖分割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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