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产证名字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房的归属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不能仅依据房产证名字来认定。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原则: 通常来说,拆迁房产证名字是谁的,法律上会认定房子属于谁。 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它明确记录了房屋的归属信息,就像一个“身份证明”,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准确反映房屋的真正主人。 2.特殊情形: 婚姻关系期间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婚姻期间的财产通常是夫妻共同努力所得。 借名买房情况:若存在借名买房等情形,实际房屋权利人可能与房产证名字不一致。 此时,就需要通过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来证明真实的权利归属。 总之,判断拆迁房归属要综合各种因素,不能简单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家里房屋拆迁,房产证写的是小朱名字。小胡称自己曾借小朱名义买房,有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争议点在于该拆迁房到底归小朱夫妻还是小胡。 案情分析: 1、按照一般原则,房产证名字为小朱,法律上初步会认定房子属于小朱。但此案件存在特殊情形。 2、因是婚姻关系期间房产,即便房产证是小朱名字,也可能被认定为小朱和小丽的夫妻共同财产。 3、小胡有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若能证明借名买房事实,那么实际房屋权利人可能是小胡,不能仅依据房产证认定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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