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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爸爸给儿子买房,婚后归谁所有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爸爸给儿子买房,婚后房屋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产在儿子婚前购买的情况
1.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
在儿子结婚前,爸爸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视为爸爸对儿子一方的赠与。
从法律角度讲,该房产属于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
即便儿子后续结婚,此房产在婚后依旧归儿子个人所有。
比如,儿子用该房产进行出租等经营活动,所得收益也属于儿子个人。
2.登记在双方名下:
若爸爸在儿子婚前买房,却将房产登记在儿子和其未来配偶双方名下,这就视为爸爸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
如此一来,该房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
二、房产在儿子婚后购买的情况
1.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
若爸爸在儿子婚后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若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儿子一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若爸爸明确约定只赠与儿子一方,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2.登记在双方名下:
当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时,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对该房产进行使用、管理和处分。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爸爸在小朱婚前出资买房,登记在小朱一人名下,婚后小朱用该房出租获利。小李认为出租收益应夫妻共享,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胡的爸爸婚前买房登记在小胡和其配偶小丽名下,小胡觉得自己应占房产大头,引发矛盾。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房产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小朱一人名下,视为爸爸对小朱一方的赠与,属于小朱婚前个人财产,其出租收益也归小朱个人,小李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2、小胡爸爸婚前买房登记在小胡和小丽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胡想占大头的想法不成立,夫妻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处置权。
3、若爸爸婚后出资买房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无明确约定赠一方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赠一方则为个人财产。
4、登记在双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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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