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没有领取结婚证财产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未领结婚证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分以下两种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 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如果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便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也会按照事实婚姻来处理。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自愿结婚、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疾病等。 这种情况下的财产分割,会参照正常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 首先,会让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因为协商是一种较为高效且能充分体现双方意愿的方式。 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对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比如财产的来源、数量、性质等,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正的判决。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 在此之后,未领结婚证的双方不构成婚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 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 如果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某些财产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就归个人所有。 而对于那些无法区分归属的财产,一般会按照等分原则进行分割。 同时,在分割时还会考虑到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以确保分割结果更加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于1992年开始共同生活但未领结婚证,现欲“离婚”并涉及财产分割。小朱认为应按事实婚姻,参照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处理;小李则主张按同居关系分割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1992年开始共同生活,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若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财产分割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若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开始同居生活,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有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无法区分归属的按等分原则分割,同时考虑实际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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