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房子该归谁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女方这一情况与房子的归属并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房子的归属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具体判断:
一、婚前房产的归属情况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如果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资金全款购买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一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购房资金完全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的支出,没有涉及到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 所以,在离婚时,这套房子自然归其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若一方在婚前只支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 这种情况下,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需要对这部分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二、婚后房产的归属情况 1.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会进行均等分割。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一方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2.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若婚后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一般会被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归出资方子女所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小李,但在房产归属上存在争议。婚前小朱全款买了房,小李认为应分一部分;小胡婚前首付婚后与小静共同还贷,离婚时对房产增值部分分割有分歧;小丽和配偶婚后共同买房,离婚时对房子分配不均有矛盾;小朱父母婚后出资买房登记在小朱名下,配偶想分房。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全款购房,该房属其个人财产,购房资金是婚前个人支出,离婚时小李无权要求分割。 2、小胡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合理分割。 3、小丽和配偶婚后共同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一般均等分割,可协商一方得房给另一方补偿。 4、小朱父母婚后出资买房登记在小朱名下,视为对小朱一方赠与,配偶无权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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