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协议书离了还有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财产协议书在离婚后的效力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首先,如果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并且其内容不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同时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通常情况下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财产。 比如,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各自名下财产的归属以及债务的承担等事项,且这些约定都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离婚后就应当依约执行。 然而,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因素,使得协议的成立存在瑕疵,那么这样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另外,如果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等条款本身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将一方的婚前房产在离婚后约定归另一方所有,这显然违反了房产归属的法定原则,这种约定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总之,对于婚内财产协议书的效力判断,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仔细分析具体的协议内容,同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婚内签订了财产协议书,后二人离婚。小朱主张按协议分割财产,小李却称签订协议时受胁迫,且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条款不合理,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体现,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通常应按协议约定处理财产,比如双方对财产归属、债务承担等有明确合法约定的,应依约执行。 2、若存在欺诈、胁迫等使协议成立有瑕疵的情况,协议可撤销。若协议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如对婚前房产的不合理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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