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的房产离婚后怎样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涉及到共同房产的分割问题,通常会依据以下原则来处理:
一、协商分割 夫妻双方首先可以自行协商房产的归属以及具体的分割方式。 在实际生活中,这种协商是比较灵活多样的。 如果一方更需要房产用于居住,且有能力给予另一方合适的经济补偿,那么可以协商由这一方获得房产,同时按照房产的市场价值等合理标准,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按照协商结果来对房产进行分割。 二、法院判决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房产的出资情况,包括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 其次是房产登记情况,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 再者就是双方对房产的贡献,例如一方在装修、维护房产等方面付出较多。 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且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会进行均等分割。 若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法院可能会判决房产归首付支付方,同时,首付支付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范围涵盖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共同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经济状况差更需房产居住,愿给小李经济补偿;小李则觉得应按出资比例分。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该房产是婚后购买,小朱婚前有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案情分析: 1、协商分割阶段,双方应综合考虑经济状况、居住需求等因素协商,小朱虽有居住需求但小李考虑出资情况有不同意见,故协商不成。 2、法院判决时,此房产虽婚后购买,但小朱有婚前首付,法院可能判房产归小朱,小朱需补偿小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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