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能立遗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订立问题,一方确实不能单独对全部共同财产立遗嘱,而只能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立遗嘱。
以下为你详细阐述原因: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过各种方式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 例如,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工资收入、通过投资获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财产关系中,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对全部共同财产进行单独处置。 二、遗嘱处分的范围限制 遗嘱本质上是立遗嘱人对自己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立遗嘱之前,需要先按照法律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明确其中属于立遗嘱人的具体份额。 三、法律后果 若一方擅自对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另一方财产部分的遗嘱内容将被认定为无效。 这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财产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小朱在未与小丽协商的情况下,立下遗嘱,称将整套房产都留给其外甥小胡。小丽得知后表示反对,认为小朱不能单独对整套房产立遗嘱,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对全部共同房产立遗嘱。 案情分析: 1、从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看,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小朱不能擅自处置整套房产。 2、就遗嘱处分范围限制而言,房产一半份额才属于小朱,其只能对自己的一半份额立遗嘱,对另一半处分无效。 3、从法律后果来讲,小朱擅自对全部房产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涉及小丽财产部分的遗嘱内容应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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