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承担的房贷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个特殊的时刻,关于房贷的处理是一个关键问题。
首先得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这是后续一切事宜的基础。 倘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会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将房屋归属于其中一方,然后由这一方来承担剩余的贷款。 而对于未取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他可以依据自己已支付的贷款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 要是房屋是一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婚后的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承担房贷的一方就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并且,双方一定要清楚地明确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这样才能避免在后续的生活中因为房贷问题而产生纠纷。 在实际处理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决。 这样能够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合理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在房贷处理上产生争议。房屋是婚后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剩余房贷偿还及房屋归属协商不下。小朱想获得房屋产权但不愿独自承担剩余贷款,小李则要求合理补偿。 案情分析: 1、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若协商确定房屋归一方,该方应承担剩余贷款,未取得产权方有权就已付贷款及增值部分要求补偿。 2、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具体情况,如双方经济状况、对房屋贡献等,公正判决,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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