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上没有提到的财产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未提及的财产,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这类财产,倘若双方没有另外做出约定的话,那就应当被视作共同财产。 对于那些未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其中一方是有权利主张其权益的。 这就需要该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在诉讼过程中,必须要能够证明该财产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没有被离婚协议书所涵盖。 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基于这些因素,法院会做出判定,明确该财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方式。 总之,面对离婚协议书未提及的财产问题,双方都应该秉持着积极协商的态度。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就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这样可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保障,避免因为财产问题而引发更多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未提及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小朱认为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李则称是其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若双方无另外约定,应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小朱需证明房产确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未被离婚协议书涵盖。 2、法院会综合考虑房产性质、取得方式以及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贡献等因素,来判定房产归属及分割方式,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