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中怎么办理财产保全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起诉过程中办理财产保全,具体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首先,要向受诉的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务必清晰写明申请保全的财产相关信息,并且,还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房产等形式,这样做是为了在因保全出现错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能够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赔偿。 ②法院收到申请之后,会在48小时之内作出裁定。 倘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那么就会立刻开始执行。 常见的保全措施包含查封、扣押、冻结等。 ③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措施是有一定期限的,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过一年。 不过,如果情况较为特殊,经过批准之后可以延长一年。 ④在保全期间,若被保全人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行为,法院有权责令其改正,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罚;如果这些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就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起诉与小李离婚,并申请财产保全。小朱申请时未详细写明房产地址等财产信息,且提供的担保形式存疑。法院裁定保全后,小胡作为被保全人在保全期内疑似有转移财产行为,且对保全期限一年有异议,认为应延长。 案情分析: 1、小朱申请财产保全时应按规定清晰写明财产相关信息,否则可能影响申请的有效性。提供担保是必要的,以应对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法院在48小时内裁定符合规定,裁定保全后执行相应措施合理。 3、一般保全期限不超一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小胡若无充分理由,异议难获支持。 4、若小胡确有转移财产等行为,法院责令改正及处罚是依法行事,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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