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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公婆离婚房子还在供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在离婚这个情境下,通常会展开一系列关于房屋归属以及后续还款等事宜的协商。
倘若一方最终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有责任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种补偿款的支付方式较为灵活,既可以在房屋剩余贷款清偿完毕之后再进行支付,这样能确保双方在经济上的清晰结算;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继续承担贷款的偿还责任,等贷款全部清偿完毕之后,再支付补偿款给另一方。
而如果双方都不主张对房屋拥有所有权,那么可以在离婚之后将房屋进行拍卖,然后就拍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要约定好房屋贷款的清偿责任,明确由哪一方来承担剩余贷款的偿还。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来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问题,都务必在离婚协议中清晰、明确地约定好房屋的处理方式以及相关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涉及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小朱主张房屋所有权,小丽认为应拍卖房产分价款,双方就房屋归属及贷款偿还、补偿款支付等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应按约定对小丽进行补偿,补偿款支付方式可在贷款清偿后支付或按离婚协议约定执行。
2、若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房屋拍卖后,应明确贷款清偿责任,就拍卖价款进行分割,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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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