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结婚前分期买的房离婚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倘若这所房屋在办理登记的时候,是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那么在婚后一起偿还贷款的那部分金额,以及这部分金额所带来的增值部分,另外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的。
具体的做法通常是先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以总房款,算出其占比,接着再用这个占比乘以房屋的增值部分,算出来的结果就是另外一方应当得到的补偿金额。
2.要是双方已经约定好了这所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那么未还清的贷款部分就由这一方继续去偿还,与此同时,这一方还需要给另外一方提供补偿,这个补偿的金额计算方式和前面说的是一样的。
3.要是房屋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一般情况下就会被看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以及其他一些相关因素来进行分割。
总而言之,在离婚的时候针对那些婚前分期购买的房屋,应该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把各方的贡献、房屋的登记情况等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然后以一种公平合理的方式来进行分割,这样才能让双方都觉得比较满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离婚,涉及婚前分期购房分割问题。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婚后两人共同还贷;另有小胡和小丽约定房屋归小胡,还有小静和其配偶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争议点在于不同登记及约定情况下房屋如何分割。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情况,小李有权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按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比例乘以增值部分计算补偿金额。
2、小胡和小丽的情况,未还清贷款由小胡偿还,小胡需按相同计算方式给小丽补偿。
3、小静和配偶的情况,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出资比例等相关因素分割。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5: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