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给儿子房产媳妇离婚需要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当一方获得房产赠与时,通常此房产应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关联的。 倘若赠与时,有明确的表示,即该房产仅仅是赠与其中一方的,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来予以佐证, 但要是没有这样明确的赠与约定,仅仅从普遍的情况来考虑,此房产就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媳妇就有权主张对该房产享有相应的分割份额。 这是为了保障在婚姻关系中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财产问题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总之,对于婚姻期间的房产赠与问题,明确的约定和充分的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它直接关系到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小朱的父母赠与小朱一套房产。离婚时,小李主张分割该房产,小朱则称房产是父母明确赠与自己的,双方产生争议,焦点在于房产是否明确约定只赠与小朱一人。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且合同明确写明房产仅赠与小朱个人,那么此房产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小李无权分割。 2、若小朱无法提供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的相关证据,按照普遍情况,该房产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有权主张对该房产享有相应的分割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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