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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领证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属于谁的财产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判断房产归属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赠与情形下的房产归属
若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是出于赠与的意思,并且房产已经登记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房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
在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时,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女方对该房产享有独立的所有权。
二、有书面约定时的房产归属
当双方存在关于房产归属的书面约定,这种书面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
例如约定按份共有,且明确了各自的份额比例,那么双方就按照该比例享有房产权益。
三、基于结婚目的出资的房产归属
如果能够证明男方出资购房是基于双方将来结婚的目的,例如具有彩礼性质等,而后续双方并未结婚,此时男方可能有权要求返还购房款或者主张房产的相关权益。
毕竟男方的出资是基于特定的结婚预期,当预期未实现时,其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房产归属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有书面约定以及具体的出资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出资买房写了小丽的名字,后二人分手,小朱主张房产是借款买房非赠与,要求归还房产;小李和小胡买房有书面约定按份共有,但小胡想独占房产;小静给男方彩礼性质出资买房,后未结婚,小静要求返还购房款遭拒,房产归属成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的情况,若小朱不能证明非赠与意思,且房产已登记小丽名下,一般认定为小丽个人财产,无法定撤销事由,小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2、小李和小胡有书面按份共有约定,该约定有法律效力,小胡应遵守约定,按约定份额享有房产权益,不能独占房产。
3、小静出资有彩礼性质且未结婚,小静有权要求返还购房款或主张房产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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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0: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