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夫妻一方不在场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在共同卖房这件事上,是需要双方一起签字的。
要是仅仅只有一方在现场签订了卖房合同,那么这份合同的效力就不是那么确定了。 倘若这所房屋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而未到场的那一方事后又没有予以追认,那么这个合同很有可能因为没有获得他的同意而不具备效力。 不过,如果相对方有足够的理由去相信他是有代理权的,就像出示了结婚证这类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并且合同也满足善意取得等相关条件,那这个合同就有可能是有效的。 所以,我们不能轻易地就判定卖房时夫妻中有一方不在场,合同就肯定是有效的或者无效的,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要是真的发生了纠纷,我们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然后由法院依据实际的情况来认定合同的效力到底是怎样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有一套共同房产。小朱未经小李同意,独自与小胡签订了卖房合同。小胡出示了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认为合同有效。但小李事后不追认该合同,双方就合同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未到场且事后不追认,从一般情况看,此合同可能因未获共有人同意而无效。 2、若小胡有足够理由相信小朱有代理权,且合同满足善意取得等条件,那该合同有可能是有效的,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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