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给孩子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前给孩子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得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若明确表明是只将房子赠与给孩子个人的,那此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孩子的个人财产。 比如在购房合同上明确标注“此房仅赠与[孩子姓名]”等字样,就可清晰界定房产的归属。 其次,倘若未明确表示只赠与孩子,一般情况下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样的话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像在购房过程中,没有特别注明房产只归孩子所有,且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充分考虑诸多因素。 其一,购房资金的来源十分关键,若是全部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且没有特殊约定,往往会倾向于认定为共同财产。 其二,购房合同的约定也起着决定性作用,合同中对房产归属的明确表述直接影响最终的判定结果。 总之,要准确判断离婚前给孩子买的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能提供的证据来进行综合考量,以确保判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离婚前两人用共同财产给孩子小静买房。购房合同未注明房产只归小静所有,小朱认为房子是给孩子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小李则认为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购房合同未明确表示只赠与小静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一般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倾向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要认定为孩子的个人财产,需在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中明确标注“此房仅赠与小静”等类似字样,以此清晰界定房产的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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