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没还完贷款的房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时,若存在贷款尚未还完的房子,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协商处理 夫妻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房屋的归属问题。 这种方式比较灵活,能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比如,一方想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这一方就需要补偿给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这里的折价款计算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不仅要考虑房屋的现有市场价值,还要考虑剩余贷款的分担情况等。 例如,一套房屋经评估价值为100万,剩余贷款还有30万。 经过双方协商后,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可能需要补偿给另一方35万。 在补偿完成后,得房的一方则需要继续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剩余的贷款。 二、出售房屋 当夫妻双方都不想要这套房子,或者经过协商无法就房屋归属达成一致意见时,选择出售房屋是一种可行的办法。 将房屋在市场上挂牌出售,售房款到手后,首先要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 偿还完贷款后,剩余的款项再由双方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或者之前协商约定好的方式进行分割。 三、暂不处理 如果房屋的贷款情况较为复杂,比如涉及到多方债务关系或者贷款政策变动等,导致暂时无法对房屋进行分割。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决定暂不处理该房屋。 等到贷款全部还清,房屋的产权明晰后,双方可以再另行向法院起诉,对房屋进行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有套贷款未还完的房子。小朱想获房屋所有权,小李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小朱主张按房屋现有价值补偿小李后自己还贷,小李则希望出售房屋分割款项,争议点在于房屋是一方补偿得房还是出售分割。 案情分析: 1、协商处理方面,若一方得房需补偿另一方,补偿款计算要综合房屋市场价值与剩余贷款分担等因素,如案件中按评估和贷款情况确定补偿数额,得房方后续要继续还贷。 2、出售房屋在双方无法协商房屋归属时可行,售房款先还贷款,剩余款项再按规定或约定分割。 3、若贷款情况复杂暂不处理,待贷款还清产权明晰后可再起诉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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