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时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因为购买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就好比夫妻一起努力赚的钱买了这份保险,那么这份保险所产生的现金价值自然也有双方的份。 其次,对于婚前购买的保险,要是保险事故一直没发生,那保单的现金价值就依然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就像婚前自己攒的钱买的东西,离婚时还是属于自己的。 不过呢,如果婚后有持续缴费等行为,导致保单的现金价值增加了,那么增加的这部分通常就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了,这就好像婚后双方一起为这份保险做了贡献,增加的价值就有双方的份。 再者,受益人指定为特定一方的保险金,一般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这就像是这份保险金是专门给某一个人的,离婚时就不能把它拿出来平分。 总之,要确切地确定离婚时保险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综合考虑保险的购买时间、缴费情况以及受益人指定等这些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闹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时,在保险财产归属上产生争议。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保险,小朱认为现金价值应全归自己;婚前小李买的保险,婚后有持续缴费,现金价值增加部分归属也有分歧;还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分割问题。 案情分析: 1、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其保单现金价值源于共同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按规定分割。 2、婚前购买的保险,若婚后无持续缴费等增加现金价值的行为,保单现金价值为婚前个人财产;若有,则增加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受益人指定为特定一方的保险金,通常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归指定受益人所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