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子写女方名离婚了房子归属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在婚前购置房屋的时候,仅仅将女方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并且男方能够找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是他出资购买了这所房屋,那么通常情况下,这所房屋就会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男方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购房款的支付凭证等,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 2.要是男方没有办法提供出任何能够证明他出资购房的证据,仅仅只是依据房屋登记的情况,也就是只看到房产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那么通常就会认定这所房屋是属于女方的。 因为在法律上,一般会以登记情况作为重要的依据。 3.然而,如果双方在购房之前就有明确的约定,约定这所房屋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男方还有其他的证据能够证明他对这所房屋享有一定的权益,那么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比如,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协议,明确表示房屋为共同所有;或者男方有证人能够证明他在购房过程中出了资等。 4.总而言之,最为关键的地方就在于男方是否能够成功地证明他的出资以及其他相关的事实。 只有当男方能够提供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等相关情况时,才能够确定房屋的归属权到底属于谁。 如果男方无法证明,那么房屋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男方能够证明,那么房屋的归属权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准备结婚,婚前购置房屋时房产证只写了小丽名字。小朱称自己出资购房,拿出银行转账记录等作证据,小丽则坚称是自己购买。此外,双方此前并无关于房屋归属的明确约定。争议点在于该房屋究竟应归谁所有。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款支付凭证等有效证据证明自己出资购房,通常房屋会被认定为小丽个人财产,因房产证登记为小丽名字。 2、若小朱无法提供出资证据,仅依据房屋登记情况,房屋会被认定属于小丽。 3、若双方此前有明确约定房屋为共同财产,或小朱有其他证据证明对房屋享有权益,房屋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4、关键在于小朱能否证明出资等相关事实,以此确定房屋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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