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职妈妈离婚没房产有外债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全职妈妈离婚时房产及外债问题的相关分析及建议:
房产问题 1.夫妻共同房产分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无论是否登记在全职妈妈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全职妈妈有权主张分割。 一般来说,会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 但考虑到全职妈妈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较多,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弱势,所以在实际分割时,会适当照顾女方权益。 例如,在房产价值评估后,可能会让女方分得稍多一些的财产份额。 2.居住权益保障: 若全职妈妈在离婚时没有分得房产,且自身生活困难,比如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没有其他住所等,根据法律规定,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的居住帮助。 这能保障全职妈妈在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内有稳定的居住场所。 外债问题 1.共同债务分担: 如果外债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负,比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偿还责任,需共同承担外债。 2.个人债务认定: 若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个人目的,如个人投资、赌博等所负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全职妈妈在离婚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家庭日常支出记录、债务用途证明等,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小朱成为全职妈妈。二人婚姻期间共同购置房产一套,后因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在房产分割及外债分担上产生争议,小朱主张多分得房产份额,且认为部分外债不应共同承担,小李则有不同意见。 案情分析: 1、对于房产分割,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按均等原则分割,但小朱作为全职妈妈为家庭付出多、经济弱势,实际分割时应适当照顾其权益,可让小朱分得稍多份额。 2、关于外债,若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如家庭生活用品购置等产生的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若一方为个人目的,如赌博所负债务,则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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