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证是夫妻共同名字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这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通常情况下应该平均进行分割。
当双方针对房产的价值以及归属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就按照协商后的结果来处理。 2.要是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法院一般会依据出资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照顾子女以及女方的合法权益等原则来作出判决。 比如说,有一方在婚前就支付了首付,而在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还贷义务,这种情况下,房产会归支付首付的那一方所有,而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应增值部分,则由双方共同进行分割。 3.如果双方都主张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并且也都同意通过竞价的方式来获取房屋所有权,那么这种情况应当被准许。 倘若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此时就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4.要是这处房产是在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房产证上仅仅只有一方的名字,也依然应该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按照前面所提到的原则来进行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在分割房产时产生争议。房产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但房产证只写了小朱名字,双方对房产价值及归属无法协商一致,且都主张房屋所有权。 案情分析: 1、该房产虽只写小朱名字,但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2、因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综合出资情况、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等原则判决。 3、双方都主张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应准许竞价获取;若只有一方主张,需评估房屋,得房方补偿另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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