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没有过户房子属于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房子倘若尚未完成过户手续,通常情况下仍旧归属于原先的产权人。
具体而言,要是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已经明确规定了这所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即便还没有去办理过户的相关手续,但是这一方依然享有依据合同或者法律文书所产生的物权期待权。 从法律层面来深入分析,未进行过户并不会对物权的归属判定产生影响,只不过是因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在房屋的法律公示效力方面可能会有所欠缺。 在后续进行房屋交易等相关情形时,就可能会遭遇一定的风险。 不过呢,如果这所房屋在离婚之后被原先的产权人擅自进行了处分,并且第三人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像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且也办理了过户登记等,那么第三人就有可能依法取得这所房屋的所有权。 这样一来,原先房屋的归属方就很可能会面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状况。 总而言之,离婚之后房子未过户的情况下,其最终的归属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小李,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小朱擅自将房子卖给不知情的小胡,小胡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小李认为房子应归自己,小胡则认为自己已合法取得所有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虽未过户,但依据离婚协议,小李享有物权期待权,从法律规定看,未过户不影响物权归属判定,房子本应归小李。 2、小胡满足善意取得条件,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过户登记,依法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在此情况下,小李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最终归属需结合实际和法律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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