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是丈夫的名算妻子名下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房子若登记在丈夫名下,那它就不属于妻子名下的财产啦。
因为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在谁的名下,就会被视为谁的财产。 然而呢,要是出现以下这些情形,房子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哦。 其一,在婚后用夫妻共同的财产去购买的房子,即便登记的只是丈夫一个人的名字,它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购买房子的资金是夫妻共同努力得来的呀。 其二,要是一方在婚前就购买了房子,但是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的话,除了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之外,共同还贷的那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而言之,对于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到底是否属于妻子名下的财产这件事,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在房产的归属问题上产生了争议,那么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加以解决,让事情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小朱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后来小朱与小李感情不和面临离婚,小李认为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就属于自己个人财产,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即便登记在小朱名下,按照法律规定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购房资金是夫妻共同努力所得。 2、如果小朱是婚前购买的房子,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除特别约定外,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需先确定房子购买时间及资金来源等情况才能判定房产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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