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把钱挥霍了算转移财产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前将钱挥霍是否算转移财产,这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首先,要是仅仅是一些正常的消费行为,像是用于家庭日常的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等,还有为了家庭成员的医疗等合理支出而花费钱财,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的。 因为这些消费都是为了家庭的正常运转和成员的生活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然而,倘若在离婚前夕,为了避免自己的财产在离婚时被分割,故意将钱拿去购买奢侈品,比如名牌包包、高档首饰等,或者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像去豪华酒店度假、参加高额的消费派对等这类不合理的行为,并且在离婚的时候导致自己的财产减少了,那么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就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要知道,转移财产的这种行为在离婚过程中是会对财产的分割产生影响的。 无过错方有权利请求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让转移财产的那一方少分甚至不分这部分被转移的财产。 所以,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消费行为以及其背后的目的,来综合地进行判断,从而确定是否构成了转移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离婚前,小朱频繁购买名牌包包、到豪华酒店度假等高消费行为,使得自己的财产大幅减少。小李认为小朱这是转移财产,小朱则称是正常消费。两人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的高消费行为是为了避免离婚时财产被分割,这种故意减少财产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2、如果小朱能证明这些消费是正常的生活需求或社交所需,并非恶意减少财产,就不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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