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还能申请家务补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家务补偿的。
在法律范畴内,倘若夫妻中的一方承担了诸如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以及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诸多较为繁重的义务,那么在离婚之时,该方就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请求,而另一方也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具体要满足以下两个关键条件:其一,夫妻双方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 这种财产制度能够清晰地划分夫妻双方的财产,为家务补偿的计算和执行提供了基础。 其二,请求方在整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实在在地付出了较多的家庭义务。 比如,在婚后,一方全心全意地投入到照顾家庭的事务中,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照顾老人孩子等,而另一方则一直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家庭。 关于补偿数额,可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执行。 倘若协商不成,就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例如,前面提到的全身心照顾家庭的一方,在离婚时就可以向忙于工作的另一方申请家务补偿,以弥补自己在家庭中所付出的辛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小朱在婚姻期间全心照顾家庭,洗衣做饭、照顾老人孩子,小李则忙于工作。他们实行分别财产制,小朱认为自己履行了较多家庭义务,要求小李给予家务补偿,小李不同意,双方协商失败,小朱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满足家务补偿的第一个条件。 2、小朱在婚姻中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符合要求家务补偿的第二个条件,小李不同意协商,法院应依据具体情况判决小朱应得的家务补偿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