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判给男方女方还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时房子判归男方,女方再要回房子确实存在较大难度。
倘若判决已然生效,同时房产也完成了诸如过户等一系列相关手续,那么女方要回房子的可能性就变得很小。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形。 其一,若判决存在错误,像是认定的事实出现偏差,或者适用的法律不恰当等情况,女方便可以借助申诉等法律手段去申请再审,以请求撤销原先的判决,并重新对房产进行分配。 其二,在离婚之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女方所有,并且这个新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就能够依据新协议的规定,要求男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等相关手续。 总之,对于女方是否可以要回房子,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离婚判决情况以及后续所产生的相关协议等诸多因素。 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女方绝对不能要回房子,也不能轻易地认为女方一定能够要回房子,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男)和小丽(女)离婚,法院判决房子归小朱,并且已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但小丽认为判决有误,存在认定事实偏差,想要回房子。小朱不同意,认为判决已生效且过户完成,房子不应再归小丽。 案情分析: 1、若小丽能证明判决时存在事实认定偏差,可通过申诉申请再审,若再审成功则有可能要回房子。 2、若小丽没有证据证明判决有误,仅以自己想要回房子为由,由于判决已生效且房产已过户,小丽很难要回房子。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