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双方都不要房子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的处理中,当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时,通常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协商变卖:首先,双方会坐下来进行深入的协商,共同决定将房子变卖。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需要充分沟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因为变卖房子涉及到诸多法律程序和手续,比如需要找到合适的买家、办理房产过户等,所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整个变卖过程合法合规。 一方取得房屋产权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这种方式是由其中一方获得房子的产权,而作为交换,该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确定补偿金额是一个关键环节,一般会综合考虑房子的市场价值、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出资情况等多种因素。 申请拍卖:如果双方无法就协商变卖或一方取得产权并给予补偿这两种方式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将房子进行拍卖。 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对房子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会再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案件中房子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他们共同拥有一套房子。但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就房子的处理方式产生争议。小朱想协商变卖,觉得这样简单直接;小丽则倾向于一方取得房屋产权并给予另一方补偿,两人争执不下,也不同意对方提出的方案,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双方争议在于房子的处理方式,没有按照相关的三种方式进行协商一致。 2、按照法律规定,若双方继续僵持,都不同意对方方案,可向法院申请拍卖房子,由法院按法定程序拍卖后根据双方情况分割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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