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开庭前多久算转移存款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离婚案件中,开庭前一年之内进行存款转移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不过,这具体的时间界限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得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去进行判断。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一方存有故意的行为,将夫妻共同的财产进行转移,其目的就是为了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即便这种转移行为发生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一年,依然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转移行为。 然而,如果有合理的经济往来方面的解释,就像是为了满足家庭的正常支出,或者是因为生意上的往来等正当的理由而转移了存款,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来加以证明,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一定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行为。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转移存款这件事,必须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来进行确定。 不能简单地以时间是否超过一年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而是要全面、细致地考量各种因素,以确保对财产转移行为的认定是公正、合理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闹离婚,小朱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期间,小胡发现小朱在开庭前一年多有转移存款的行为,小朱称是正常生意往来,但拿不出证据。小李认为这是小朱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侵害自己权益,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虽然转移行为发生在开庭前一年多,但小朱在故意转移财产且无合理经济往来解释证据的情况下,仍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2、不能单纯依据时间界限判断是否转移财产,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此案中小朱没有证据证明其行为合理性,其行为有侵害小李权益的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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