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女方出资了离婚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房屋的登记名字是女方时,如果女方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出资事实,通常情况下,就会把这所房屋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这所房屋就会归女方所有。 比如说,女方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出资凭证等相关资料,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 2.要是房屋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尽管女方出了钱,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为借款或者赠与等特殊情况,一般就会把这所房屋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女方可以向男方主张返还自己的出资部分。 同时,对于房屋在婚后产生的增值部分,女方也可以主张相应的权益。 比如,房屋在婚后因为市场行情等因素而增值,女方就可以要求分得一部分增值的收益。 3.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这所房屋为共同所有,或者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但能够通过其他证据证明是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且共同居住使用等情况,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按照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先进行协商,确定各自在房屋中的份额。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决。 比如,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分割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关系。他们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购房款部分由小李出资,但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后二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小李主张房屋应有自己份额,小朱认为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应为自己的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且无特殊约定,按规定一般会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 2、小李虽出资,但无借款或赠与等特殊约定情况,小李可主张小朱返还出资部分,且对于房屋婚后增值部分,小李也可主张相应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