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子卖了对方不给钱咋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我们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的协商。
明确地向对方表达要求其履行支付房款这一义务的意愿,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表达。 同时,一定要妥善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协商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这些记录将在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起到重要的证据作用。 2.倘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那么我们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时,要认真准备好各种相关证据,其中购房合同是至关重要的,它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付款凭证也不可或缺,它可以证明我们已经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 通过这些证据,向法院清晰地展示整个交易的过程和对方未履行支付房款义务的事实。 3.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会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仔细的审理和严谨的判决。 如果经调查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封对方的财产,限制其对财产的处分权;扣押对方的财产,确保其不会转移财产;甚至会对财产进行拍卖,将拍卖所得用于支付房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等,以此来切实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4.另外,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诉讼时效问题。 一般来说,诉讼时效为三年,这个时间是从我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所以,我们要及时关注自己的权利状态,一旦发现权利受到侵害,要尽快采取行动,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我们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子卖给小李,小李未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小朱先与小李友好协商,保留协商记录。协商不成后,小朱准备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期间,若小李有可执行财产,法院将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的争议点在于小李未支付房款,小朱通过协商和诉讼来维护权益,协商时保留记录、诉讼时准备证据的做法正确。 2、法院在诉讼中秉持公正公平原则,会根据事实判决,对有财产的小李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保障小朱权益。 3、小朱应注意三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要及时维权以免超时效权益受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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