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3年以上离婚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是先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会交由法院来处理。 法院在判决时,会紧密结合财产的实际状况,秉持着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重要原则。 婚前财产有着明确的归属,即归各自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婚前财产不会被纳入其中。 婚后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各类收入,还有生产、经营、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这些财产则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一,一方的婚前财产,这是在结婚之前就属于个人的财产;其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是对受到伤害的一方的补偿性权益;其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总之,在离婚这个特殊的情境下,进行财产分割需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相关因素,通过合理的方式和依据,以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分割过程更加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准备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婚后自己因工伤获得的赔偿应算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李不同意。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小朱婚后工资奖金等收入较多,小李则在婚后有投资收益,同时小朱婚前有套房产。 案情分析: 1、小朱工伤赔偿属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应为小朱个人财产,不应纳入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小朱的工资奖金和小李的投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小朱婚前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归小朱个人所有,不应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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