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房不加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要是婚房仅仅在男方名下登记,通常是不算作共同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除非有另外的约定哈。 像婚前的财产,那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持续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形式的约定,把这个婚房约定为共同所有,或者在婚后对这个房产进行了加名之类的行为,让它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约定或者事实,那这个婚房就属于共同财产。 所以,单单从不加女方名字这一个情况去看,通常这个婚房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但具体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那还得结合实际的法律约定以及实际的行为来进行判断。 比如说,如果双方虽然没加名,但是在婚后一起还房贷,或者有其他关于这个房子的共同约定,那这时候这个婚房的归属可能就又不一样。 总之,不能仅仅凭借登记名字这一个因素就确定婚房的财产归属,得综合多方面的情况来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婚房只登记在小朱名下。小胡认为这属于小朱个人财产,小丽则觉得虽未加名,但婚后两人共同还房贷,应视为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小静指出,若无特殊约定,仅男方名下登记的婚房通常不算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若无约定,仅登记男方名的婚房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 2、若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或有其他关于房子的共同约定,会影响婚房财产归属判定,不能仅依据登记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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