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购置的房子,倘若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一般来讲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会参与分割的。
不过,要是在婚后有一起还贷款的情况,对于婚后一起还的贷款以及相应产生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的哟。 具体到分割的时候,通常会把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的具体数额以及房屋的增值状况等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 比如说,房屋的市场价值达到了200万,共同还贷的金额是50万,增值部分是30万,这样一来,共同还贷以及增值的这部分大概是80万,那另一方就可以分得大概40万。 要是在婚前购房的时候,双方已经有了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要是这所房屋是在婚后由双方一起出资购买的,即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通常也会被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原则上是会平均分割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婚前小朱名下有一套房子。婚后小李与小朱共同还贷。后两人感情破裂要离婚,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财产不应分割,小李则认为自己参与还贷应分割增值部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规定,婚前房登记一方名下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分割。 2、房屋价值、共同还贷数额、增值状况等都是分割时需考虑的因素。 3、若婚前有约定应按约定处理,婚后共同出资购房登记一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离婚原则上平均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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