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有一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进行分割;倘若双方无法就分割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而个人财产则明确归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这类财产不会参与到共同分割的过程中。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这些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劳动所得;还有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投资所获得的收益等。 同时,以下这些情况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像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一方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款项;以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等。 总而言之,在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妥善处理,这样才能有效地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小朱认为婚后自己的工资、奖金等劳动所得应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小李则觉得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小胡赠予小李一笔钱且明确只归小李,小朱却认为这也应算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婚后工资、奖金等劳动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的想法错误。 2、对于小胡赠予小李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按照规定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小朱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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