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超过两年了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大多数情况下,倘若夫妻共同财产被赠与给了小三,并且时间已经超过了两年,那么想要将其要回就会变得很困难。
然而,以下这些情形却依然有可能让其要回财产: 其一,倘若小三自身清楚地知道所接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却依然选择接受这种赠与,这种行为就属于恶意取得。 在此情况下,赠与人的配偶是有权向小三请求返还该财产的。 因为小三的这种行为违背了道德和法律的规定,不能让其非法占有夫妻共同财产。 其二,假如赠与行为对配偶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比如说,赠与行为使得夫妻共同财产出现了严重的减少,这种减少已经严重影响到了配偶的正常生活等。 在这种情况下,配偶是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并将财产要回来的。 这是为了保护配偶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对方的赠与行为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其三,要是赠与行为符合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像是存在欺诈行为或者胁迫行为等。 当出现这些情况时,赠与人的配偶同样可以主张撤销赠与行为,并将财产要回来。 这是法律对配偶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确保其不会因为对方的不当行为而失去属于自己的财产。 总之,在判断是否能够要回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的那部分时,必须要综合考虑各种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一概而论。 只有这样,才能做出最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在两年前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小胡。小胡明知是夫妻共同财产仍接受。小李发现后要求小胡返还财产,小胡拒绝,称已过两年赠与难以要回。小李认为小胡恶意取得,应返还。 案情分析: 1、小胡明知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接受赠与,属于恶意取得,小李有权请求返还。 2、虽赠与已过两年,但小胡恶意取得违背道德和法律规定,不能非法占有该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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