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愿意要房子一方不愿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离婚之际,夫妻双方针对房屋的归属问题产生分歧,其中一方渴望拥有此房屋,而另一方则不愿如此。
首先,双方应当尝试进行协商,明确房屋的最终归属以及相应的补偿方式等各项事宜。 倘若协商无果,此时法院通常会依据房屋的实际状况、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出资情况以及对房屋所做出的贡献等诸多因素,来作出房屋归属的判定。 一般来讲,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后购置的,并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判定归属时,会充分考虑到对抚养子女一方的照顾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等因素。 获得房屋的那一方,需要向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个补偿金额通常是房屋价值的一半,再减去尚未还清的贷款等部分。 关于具体的补偿方式以及金额,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倘若协商不成,那么就交由法院进行判决。 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离婚过程中房屋归属问题的合理解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房屋问题而引发更多的纠纷和矛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他们对婚后购买的房屋归属产生争议,小朱想得到房子,小李不同意。双方先协商,未达成一致。此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将根据购房出资、对房子贡献等判定归属,还会考虑抚养子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案情分析: 1、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判定房屋归属,这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妥善分配。 2、获得房屋者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会考虑房屋价值、未还贷款等因素,这保障了双方权益,避免更多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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