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名下没财产怎么强制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时名下无财产,而对方却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强制执行。
其一,要全力搜集对方隐匿财产的线索。 这其中包括仔细查看银行账户的交易记录,从每一笔进出账中寻找蛛丝马迹;还要留意房产登记信息的变化,看是否有新增或变更的房产情况。 其二,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凭借此令,法院会依职权展开深入调查。 一旦查实对方确实存在隐匿财产的行为,法院便可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比如对该隐匿的财产进行查封,使其无法随意处置;进行扣押,让财产处于被控制状态;实施冻结,禁止财产的转移和使用。 再者,若对方有工资收入,我们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扣划其工资账户。 这样能直接获取对方的经济来源,用于履行应尽的义务。 同时,若对方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像车辆等,也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执行,确保财产能够被依法处置,以弥补自己在离婚财产分配中的损失。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执行过程往往不会一帆风顺,可能会比较复杂。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对方的隐匿、转移行为确实存在,并且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听从法院的安排和指导,共同推动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小朱名下无财产,他怀疑小丽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小朱查看银行账户和房产登记,发现小丽有几笔不明来历的资金进出且新购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小朱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还想申请扣划小丽工资账户,小丽不同意,这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若能提供证据证明小丽隐匿财产,法院应支持其申请调查令等措施。 2、小丽不同意小朱扣划工资账户缺乏依据,若隐匿财产属实,法院可依法执行其工资账户等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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