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把房子转给孩子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前把房子转给孩子,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算作共同财产的。
在法律层面上,当进行财产转移这一行为的时候,如果能够明确是将房子赠与给孩子,并且也办理了合法合规的过户手续,那么从这一刻起,这所房子就正式成为了孩子的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一旦完成了过户的程序,房子的所有权就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原本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变成了只归孩子个人所有的财产。 如此一来,在后续的离婚过程中,这所房子就不会再受到离婚分割的影响,它始终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范畴。 然而,这里有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主张这所房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那么这一方就必须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当初的赠与行为并非是真实的意图。 如果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那么法院通常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认定这所房子已经属于孩子,是不能再进行分割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离婚。在离婚前,他们将共同拥有的房子转给了孩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在离婚时,小胡作为小朱的律师,主张房子仍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小朱称当时赠与并非真实意图,而小丽作为小李的律师表示过户完成房子已属孩子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1、如果小朱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赠与非真实意图,根据过户手续已办理,房子所有权已转移给孩子,不应被算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若小朱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赠与不真实,法院可能重新审查该房产的归属性质,再判定是否可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