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保险理赔金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的这段时间里,倘若一方是由于人身遭受到了伤害而获得的保险理赔金,这类理赔金有着独特的人身属性,它主要是对被保险人因受到伤害而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所以仅仅归被保险人一方所有。 然而,要是保险合同当中明确地规定了保险理赔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或者是在婚后所购买的具有投资性质的保险,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其理赔金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说,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其中一方购买了具有分红等投资功能的保险,那么在理赔之后所获得的金额当中,就可能包含着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总之,对于保险理赔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判断,必须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以及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综合考量。 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保险理赔金的归属问题,避免因财产归属不清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后遭遇意外受伤获得一笔保险理赔金。小朱认为这是自己人身伤害的补偿,应归自己所有。但小李觉得是婚后所得,且保险是婚后购买,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如果保险是对小朱人身伤害的赔偿,因其具有人身属性,按规定通常属于小朱个人财产。 2、若保险合同明确理赔金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有投资性质保险的理赔金,在符合条件时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综合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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