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款最晚多久支付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款的支付时间通常会在离婚协议里进行约定。
如果离婚协议中对支付时间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支付。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支付时间,从法律角度来看,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这个诉讼时效是从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是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分割款的。 然而,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就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到那时,法院很可能就不会再支持权利人的诉讼请求了。 正因如此,为了能够有效地避免产生纠纷,离婚的双方最好在离婚协议中清晰地约定好财产分割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如果出现逾期支付的情况,应该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这样可以让双方在离婚后关于财产分割的事宜更加明确和清晰,减少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矛盾,也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里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但未明确财产分割款的支付时间。离婚后,小朱迟迟未收到小李的财产分割款,在三年后小朱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支付。小李以诉讼时效已过提出抗辩。 案情分析: 1、由于离婚协议未约定支付时间,按照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应支付期限届满起算三年,小朱三年后起诉,存在诉讼时效风险。 2、此案件显示出离婚协议明确支付时间及违约责任的重要性,若有约定,小朱可依约定要求小李按时支付并追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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