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的这个过程当中呀,那房产证上倘若仅仅只有一方的名字,一般来讲呢,这样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呢。
咱们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看哦,夫妻在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的这个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呀,除了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之外,统统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而房产作为财产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呢,要是没有明确地约定它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自然就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啦。 不过呢,如果能够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个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好了的,并且也只是登记在了这一方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啦。 总而言之呀,在婚姻期间,当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的时候,通常这个房产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呢,但是具体到底是怎样的情况呀,那必须得依据实际存在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婚后购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仅写了小朱的名字。后来二人感情不和面临离婚,小李认为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小朱则称是自己个人财产,因为房产证只有自己名字。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无特别约定视为共同财产。房产是财产的一种,若无明确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2、若小朱能证明房子是其婚前购买且仅登记在自己名下,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否则按共同财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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