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还能要回老公转给小三的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老公转给小三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在离婚之后是能够主张将其要回的。
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倘若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就擅自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那么另一方就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比如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就像是一个大仓库,里面的东西夫妻双方都有份,都有权利去使用和管理。 而如果一方偷偷地把属于这个大仓库里的东西拿出去给了小三,那就相当于侵犯了另一方的权利。 2.不过呢,要想成功要回这些钱,就必须得证明该转账行为是老公的个人行为,而不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等方面。 这就需要一些具体的证据来支撑。 -像是转账记录,它就像是一个交易的凭证,能够清晰地显示出钱是从老公的账户转到了小三的账户。 还有聊天记录,也许里面会有一些关于转账的聊天内容,能证明这是老公自愿转给小三的,并且和家庭没有任何关系。 3.倘若转账行为是基于赠与的性质,并且已经完成了交付,那么要回这些钱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 但是呢,也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部分款项。 -比如说,如果小三明明知道这个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却仍然接受了,那么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老公是可以要求小三返还一部分款项的。 总之,在面对老公转给小三钱的这种情况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是否能够要回这些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瞒着小李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小胡(小三)。离婚后,小李欲要回这笔钱。小朱称转账部分用于家庭共同经营,但拿不出证据。小胡表示这是小朱赠与且已接收,小李则认为小胡明知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应接受。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未经小李同意转共同财产给小胡,小李有权要求返还,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2、小李要回钱需证明转账是小朱个人行为,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可作证据。 3、虽转账完成,但小胡若明知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接受,小李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部分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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