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八年对方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同居期间,双方一同创造出来的财产通常可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这房产的购置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它自然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还有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其购车款源自双方的共同积蓄,所以也应被视为共同财产。 在共同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收益,像一起做生意赚的钱等,这也是双方共同努力的成果,属于共同财产。 然而,倘若财产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个人财产,即便在同居期间这财产没有发生性质上的转变,它依然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对于某些特定的财产,就像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这种情况下,该财产也不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要仔细分析财产的来源,是双方共同出资还是一方单独出资;还要明确财产的性质,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的财产等。 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判断出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婚前有一笔个人存款,在购买房产时拿出一部分,这部分应算个人财产,而小李认为既然是共同出资购买就应全是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根据同居期间财产认定原则,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 2、小朱虽拿出婚前个人存款部分用于购房,但难以证明这部分独立于共同出资之外,若无明确约定,仍应按共同财产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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